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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东海县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5-07-02

各相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2020—2022年生猪生态补偿资金相关手续的通知》(连农〔2023〕10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东海县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并经项目所在地政府盖章同意。

二、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应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进行评定。

六、项目申报企业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虚假内容,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607室。

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冯晴 13912186983 邮箱:18262759029 @qq.com。

附件:1、东海县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25年种养一体化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