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019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燃放美容馆,法定代表人:于*,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北岸公馆58楼5-6商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2月25日至2029年2月24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2月13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