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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20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0-08-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20〕22号)部署要求,东海县财政局决定对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监督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到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本次检查范围为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资本管理、薪酬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申报与使用、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金融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二、组织安排

(一)检查时间

自2020年9月8日开始,至2020年9月30日前结束。

(二)人员组织

组长:杨军红

成员:孙周莉汤舒文金丽娜,外聘中介机构专业人员。

三、被检查单位提供资料

1. 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财务制度及其有关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文件;

2. 资本管理、薪酬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申报与使用、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金融风险有关管理文件和台账资料;

3.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

4. 检查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请提前做好此次检查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格遵循《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工作内部控制操作流程》(苏财规〔2018〕9号)等,同时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坚持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

(三)遵守工作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切实加强与被查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参与人员要依法对检查过程和结果保密,认真履职尽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

东海县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