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许可证号:苏新出发2017字第东377号,单位名称:东海县晚春电子商务工作室,法定代表人:李*泽,经营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洪庄镇塔桥村37-21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3月27日至2028年4月30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2月27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