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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6-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许可证号:苏新出发2017字第东377号,单位名称:东海县晚春电子商务工作室,法定代表人:李*泽,经营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洪庄镇塔桥村37-21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3月27日至2028年4月30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2月27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