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12号、苏农计〔2025〕5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东海县202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发展和监督管理科
沈军 13585280049,徐帅 13851218109
附件:东海县202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东海县202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