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准予变更,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1044,单位名称:东海县莲参美容馆,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花园路1-113号,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周*娟,变更后:张*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8月18日至2027年08月17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11月17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