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6〕190号;省农委、农机局、环保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苏农环〔2017〕3号的通知,下达我县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资金284万元,当年使用264万元,结余20万元。为了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上新台阶。县农委、县财政局对项目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批复,将结余资金20万元用于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间对项目有异议的 ,可向东海县农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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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7年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项目结余资金实施方案.xls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