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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城南片区果园地块)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24

因城南片区果园地块项目建设需要,东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城南片区果园地块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征收。

一、征收项目名称:东海县城南片区果园地块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规划部门出具的东海县城南片区果园地块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房屋征收部门:东海县房屋征收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东海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六、征收期限: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项目征收结束

七、征收签约期限: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60日

八、征收签约奖励期限: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

九、现场接待地点:牛山街道山西路70-1号

十、联系方式:13705123312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3029(县监察委员会)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东海县城南片区果园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东海县城南片区果园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