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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承担东海县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公示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3-01-13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农[2021]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2]105号、苏农计[2022]36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渔业发展补助专项)使用,经过发布申请公告、申报主体上报、资格审查、现场察看等程序,对拟承担的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专项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实施方向

实施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总投资

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主体自筹资金

拟建设内容

补贴方式

1

池塘标准化建设

东海县侍家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

东海县侍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308.02

1000

308.02

主要用于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养殖尾水处理(资源化利用)、智能监测系统、水产品引进等

先建后补,统一组织,集中建设

2

池塘标准化建设

东海县晶华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

连云港晶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302.98

1000

302.98

主要用于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养殖尾水处理(资源化利用)、智能监测系统、水产品引进等

先建后补,统一组织,集中建设

3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类

莱卡尔水产品加工及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莱卡尔(连云港)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1000

300

700

主要用于水产品加工及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等

先建后补,统一组织,集中建设

序号

项目实施方向

实施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总投资

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主体自筹资金

拟建设内容

补贴方式

1

池塘标准化建设

东海县侍家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

东海县侍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308.02

1000

308.02

主要用于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养殖尾水处理(资源化利用)、智能监测系统、水产品引进等

先建后补,统一组织,集中建设

2

池塘标准化建设

东海县晶华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

连云港晶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302.98

1000

302.98

主要用于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养殖尾水处理(资源化利用)、智能监测系统、水产品引进等

先建后补,统一组织,集中建设

3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类

莱卡尔水产品加工及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莱卡尔(连云港)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1000

300

700

主要用于水产品加工及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等

先建后补,统一组织,集中建设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向下列部门反映。

县农业农村局:0518-87791938 8721262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