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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5-0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061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徐潘红足浴店,法定代表人:徐*红,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环城东路26-1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04月03日至2028年04月02日。

2、苏卫公证字〔2022〕第320722-000209号,单位名称:东海县香榭丽绚美容店,法定代表人:陈*,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128号聚龙公馆商业广场1号楼103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09月05日至2026年09月04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07月31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