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178号,单位名称:东海县闺之蜜美容店,法定代表人:樊*芬,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东路53号远洲城市广场-160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08月18日至2029年08月17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08月29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