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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县金牛公园片区金牛公园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04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东海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14日就《金牛公园片区金牛公园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金牛公园片区菜园巷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和“东海县人民政府”发布(网址:http://www.jsdh.gov.cn)两种方式同时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公众意见汇总及解释说明情况予以公布。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书面意见5份,未收到电子邮箱及信件意见。公众反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1、违建部分能否补缴费用按照合法建筑面积认定;2、住房改成门面房使用,能否按照门面房认定;3、选择产权调换,调换安置房后剩余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50%的如何调换。

二、关于公众意见的解释说明

1、关于“违建部分能否补缴费用按照合法建筑面积认定”的问题。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关于“住房改成门面房使用,能否按照门面房认定”的问题。对被征收房屋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认定的条件是由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确定。

3、关于“选择产权调换,调换安置房后剩余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50%的如何调换”的问题。被征收房屋调换首套房后剩余合法建筑面积达不到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50%的,该部分不再进行产权调换,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享受购房补贴;被征收房屋调换首套房后剩余合法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50%的,按照不超过1倍标准予以调换。如调换二套房后仍有剩余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此标准以此类推。

三、根据公众意见对《东海县金牛公园片区金牛公园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现将《东海县金牛公园片区金牛公园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正稿)》予以公布。

 

附件:东海县金牛公园片区金牛公园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修正稿) 

东海县金牛公园片区金牛公园东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