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公示公告
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5-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0531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皓攀美容院,法定代表人:尹*梅,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新城.水榭花都6栋6-5号东2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5月04日至2027年05月03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09月30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