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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城东消防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消防员和消防车驾驶员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10-31

为满足东海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根据《全市消防工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东海县城东消防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消防员和消防车驾驶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城东消防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消防员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四)报考消防员岗位(代码G0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之间出生),退役士兵报考此岗位凭退伍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后出生)。

(五)报考驾驶员岗位(代码G0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六)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代码G02)需持有B2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七)身高165厘米或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体重在标准体重±10%范围内,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户籍不限。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11月7日—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务室(晶都大道北侧)。

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336、0518-8702707338(报名和资格复审期间使用)。

(二)报名所需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2,考生下载后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身份证。

3.毕业证。

4.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消防员岗位(代码G01)需提供退伍证

5.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代码G02)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三)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涉及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东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体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体能测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如下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和引体向上),满分100分。

3.体能测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体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体能测试人员中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工作由东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政府网公示7天。

对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被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八、工作待遇

岗前培训合格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按月工资不低于28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每年组织一次职工体检,根据被录用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8-87027078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东海县城东消防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消防员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表.xls

附件2消防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