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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腾驰实业有限公司电梯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开发区 更新时间:2019-05-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30日我开发区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5日—2019年5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7296011

电子邮件:dhkfqjjfzj@1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东海开发区经济发展局405办公室

邮编: 222300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江苏腾驰实业有限公司电梯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东开环(表)审批2019043001

2019年4月30日

审批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