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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5-0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072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卢丙芬美容店,法定代表人:卢*芬,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西路8号瓯龙圣芭芭拉20-10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04月28日至2029年04月27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09月19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