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为了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加快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根据《东海县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就东海县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凡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获得的国内、国外专利授权,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本县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二、申报受理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递交《东海县2019年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签名),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证书原件、缴纳有关费用的发票(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报县知识产权局(原件经县知识产权局核对后返还申请人);
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份;
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二份;
申请人为单位,缴纳费用收据原件已报销入账的,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各二份;
申请国外专利的,需提供我省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材料。
(二)已获得县级资助的专利授权,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东海县知识产权局,过期不予受理。
(四)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材料经县知识产权局、县财政局审核,择优资助。
联系人:唐学管 张文潇
电 话:0518-87212995
地址: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8室(东海县富华西路9号)
附件:东海县2019年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东海县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东海县2019年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申报人信息 |
单位(个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手机号码个人身份证号姓名 开户银行名称单位(个人)户名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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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助专利 信息 |
专利(申请)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人 |
实际发生金额(元) |
备注:1、申请人须出示专利证书、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2、一项专利有二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由所有专利权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或提供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
3、持县外个人身份证的申请人须出示本县经常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