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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东海县2019年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更新时间:2019-05-05


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为了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加快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根据《东海县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就东海县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凡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获得的国内、国外专利授权,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本县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二、申报受理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递交《东海县2019年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签名),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证书原件、缴纳有关费用的发票(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报县知识产权局(原件经县知识产权局核对后返还申请人);

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份;

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二份;

申请人为单位,缴纳费用收据原件已报销入账的,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各二份;

申请国外专利的,需提供我省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材料。

(二)已获得县级资助的专利授权,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东海县知识产权局,过期不予受理。

(四)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材料经县知识产权局、县财政局审核,择优资助。

联系人:唐学管  张文潇

电  话:0518-87212995

 地址: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8室(东海县富华西路9号)

附件:东海县2019年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东海县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东海县2019年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

申报人信息

单位(个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手机号码个人身份证号姓名

开户行名称单位(个人)户名银行帐号

申报资助专利

信息

专利(申请)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人

实际发生金额(元)











































备注:1、申请人须出示专利证书、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2、一项专利有二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由所有专利权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或提供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

3、持县外个人身份证的申请人须出示本县经常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