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建〔2015〕451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9〕136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市县统筹资金使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建设时间应为2022年起的新建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渔业渔政科,87791938,邮箱dhxscz@163.com,县农业农村局502室。
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项目申报表
附件1-4:东海县2015、2016年度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市县统筹资金(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方面)项目附件.doc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