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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海县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渔业)补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0-04-08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9号、苏财农〔2019〕40号)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省级以上发展专项(渔业)补充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4),

四、2019年省以上农业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建设时间应为当年起的新建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相应科室(单位)。

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17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

渔业渔政科 傅纯洁 87791938

邮箱:dhyy87212040@126.com 县农业农村局502室

附件1-4.doc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