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农技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5〕20号),结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85号、苏农计〔2025〕37号)以及东海县财政局、东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5〕6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东财农〔2025〕1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申报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计划申报表(附件2)、补助登记表(附件3)由乡镇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上报。
三、申报日期为:附件2截止2026年4月10日,附件3截止2026年10月30日。
附件2、附件3-1、附件3-2、附件3-4纸质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能源中心613室,附件3-3除乡镇(街道)公示用外,还需要上报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微信群中:全县能源中心工作群。
联系人:能源中心、舒明刚,13912188621(608623)。
附件:1、东海县2023-2025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指南
2、乡镇(街道)2023-2025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计划申报表
3-1、东海县乡镇(街道)2023-2025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村级登记表
3-2、东海县乡镇(街道)2023-2025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村级汇总表
3-3、东海县乡镇(街道)2023-2025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乡级登记表
3-4、东海县乡镇(街道)2023-2025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乡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