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第一批农业专项资金的的通知》(苏财农【2018】51号),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8】14号)文件精神,县农委、县财政局对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批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间对项目有异议的 ,可向东海县农委反映。
联系电话 :051887212629。
附件:
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xls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方案.doc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