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类别与建设内容
支持类别: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建设。建设内容:建设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不低于750平方米。
二、申报主体
企业、公益事业单位等申报。近三年内已承担过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的单位不予支持,承担的高效设施渔业项目未验收的单位不予支持。
三、补助标准
对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承担单位建设的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按实补助,省财政补助不超过400元/平米,公益性事业单位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自筹资金大于3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
四、申报要求
具备养殖连片池塘450亩以上;具备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协议,法人营业执照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位置图(要有GPS定位标注)。
五、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养殖证或承包协议等复印件,项目实施的具体位置图,要有GPS定位标注。
六、其他说明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主体于2019年4月25日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农业农村局504室。
联系电话:0518-87790378 0518-8779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