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海县2018年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发〔2018〕4号),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18年财务重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及工作计划
(一)检查组成
成立五个“重点检查”工作组,由财政、纪委、审计部门联合组成。每组计划由4-5名同志组成,其中:县纪委1名同志、县审计局1名同志、县财政局2名同志、乡镇财政所1名同志。
(二)检查工作计划
财务重点检查工作,计划检查9个县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2个二级单位、5个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如下:东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东海县旅游局、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共产党东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海县农业委员会、东海县城市管理局、东海县粮食局、东海县科学技术局、东海县实验中学、东海县文化馆、张湾乡人民政府、曲阳乡人民政府、安峰镇人民政府、洪庄镇人民政府、石梁河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主要内容及时间
(一)检查主要内容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管理情况,对于财务管理混乱或不及时记账的部门可追查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时间
1、各检查组于5月14日开始实施检查,5月22日前检查基本完成,6月1日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检查资料梳理和汇总,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填制《“财务检查”重点检查整改情况表》,并汇总编制《“财务检查”重点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拟定“重点检查”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和汇总表送交财政监督检查科。
2、“重点检查”检查结论、检查整改意见书等文件报财政监督检查科备案。
三、重点检查举报电话
为收集“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拓宽信息渠道,便于社会各界对“重点检查”行为进行举报,特向社会公布重点检查举报电话,欢迎大家给予工作支持和线索举报。举报电话: 0518-87776512。邮箱:137619340@qq.com。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