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040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牛山巨之涛美发店,法定代表人:张*中,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99号瓯龙世纪城.东港湾199-4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03月31日至2029年03月30日。
2、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179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牛山红妹美容美发店,法定代表人:陈*妹,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57-1号,57-2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08月18日至2029年08月17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09月03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