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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指南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3-06-13

1.什么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2015年11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起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的方式,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的实用型医学人才。

2.2023年连云港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是如何分配的?

2023年江苏省分配连云港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计划132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26人(东海县5人、灌云县9人、灌南县5人、赣榆区5人、海州区2人),专科计划招生106人(东海县27人、灌云县19人、灌南县26人、赣榆区28人、海州区6人)。

3.2023年涉及连云港市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有哪些?

培养院校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5年制本科层次:徐州医科大学承担麻醉学专业学生培养(招生1人);南京中医药大学承担中医学专业学生培养(招生6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分别承担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培养(各招生16人、3人)。

二是3年制专科层次: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承担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培养(各招生11人、13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分别承担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生培养(各招生30人、5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分别承担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培养(各招生20人、5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承担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培养(招生22人)。具体计划见附表。

4.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是如何安排的?

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

一是徐州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收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若招生计划正常录取未完成,可在本科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录取;计划7月上旬开始录取。

二是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收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专科批次录取;计划8月上旬开始录取。

5.2023年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执行分县区录取政策,考生只能报考本人户籍所在行政县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能跨县区报考。特别提醒:户籍所在地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等非行政区的考生均不能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被录取后,需要在入学报到之前与户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特别提醒:根据省有关规定,编制内岗位总数最高不超过当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总数的80%,不是所有定向生毕业后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都有事业编制(其中海州区定向生全部没有编制),但都安排工作岗位。

三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有关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卫健委 0518-87165517

灌云县卫健委 0518-88986555

灌南县卫健委 0518-83696933

赣榆区卫健委 0518-86263658

海州区卫健委 0518-83089570


2023年连云港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表

批次

培养院校

专业

招生人数(其中进事业编)

东海县

灌云县

灌南县

赣榆区

海州区

合计

五年制本科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临床医学

3(2)

3(3)

5(5)

3(3)

2(0)

16(1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预防医学


3(3)




3(3)

徐州医科大学

麻醉学




1(1)


1(1)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

2(1)

3(2)


1(1)


6(4)

五年制本科小计

5(3)

9(8)

5(5)

5(5)

2(0)

26(21)

三年制大专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临床医学

11(9)





11(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9(7)

7(6)

14(9)


30(22)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预防医学

7(6)

3(2)

5(3)

4(2)

3(0)

22(13)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针灸推拿

6(5)

4(3)

7(5)

3(2)


20(15)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中医学

3(2)


2(1)



5(3)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医学影像技术


3(2)


7(2)

3(0)

13(4)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5(3)



5(3)

三年制大专小计

27(22)

19(14)

26(18)

28(15)

6(0)

106(69)

合计

32(25)

28(22)

31(23)

33(20)

8(0)

132(90)

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要求各县(区)编制内岗位总数最高不超过当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总数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