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二类条件的人在企业就业见习三个月后,可通过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岗位补贴:
(一)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东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东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东海县户籍,16 -24 岁失业青年,持有就业创业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申报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东海县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并签字抄写卡号)。
(4)东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
(5)东海县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6)东海县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7)见习人员基本信息
(8)东海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备案花名册(同时准备电子档)
(9)东海县青年就业见习考核登记表
(10)东海县青年就业岗位需求征集表
三、就业见习岗位补贴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20日。申请就业见习岗位补贴并通过过审核后,就业见习人员可领取三个月的就业见习补助。详情咨询人才中心:徐西锐,电话0518-87027269。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