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0055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墨谦美容养生馆,法定代表人:张*娅,经营地址:东海县洪庄镇团结路11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
2、苏卫公证字〔2022〕第320722-000328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大琼养生保健服务部,法定代表人:单*,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路400号海丰兰情8-106号商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3日。
3、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148号,单位名称:东海县隅光保健服务部,法定代表人:于*嫚,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170号湖滨花园12-10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4、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0022号,单位名称:东海县赵振红美容店,法定代表人:赵*红,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香港街93-5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1月17日至2027年1月16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7月8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