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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6-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087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回忆理发店,法定代表人:韩*,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99号瓯龙世纪城东港湾7-199-46A,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4月11日至2028年4月10日。

2、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050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回望音理发店,法定代表人:江*保,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中华路88号晶城壹号院26-110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4月9日至2029年4月8日。

3、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063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倍诗妮美容店,法定代表人:田*,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西路6号魅力晶都现代城南区29-105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4月21日至2029年4月20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3月13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