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娱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许可证号:320722160055,单位名称:东海县银之钻练歌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凤,经营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西路8号东盛城市花园商业街2二层17号;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2、许可证号:320722160056,单位名称:东海县麦浪练歌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娥,经营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西路8号东盛城市花园商业街2二层2号门面;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3、许可证号:320722160039,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乐迪娱乐城东海乐天玛特(店),法定代表人:郝*宏,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79号大东海时代4-401、4-110、4-501;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4、许可证号:320722160035,单位名称:东海县欧歌堡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 *,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53号远洲城市广场5F-03;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19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10月21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