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海县2020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20年县城(牛山街道,以下简称“县城”)公办初中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施教区划分
依据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湖泊等自然物为界线,就近划分施教区。2020年县城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保持不变,继续使用《东海县2019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图附后)。
1.县实验中学
(1)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的牛山街道区域。
(2)本校与第一实验中学的“双学区”,即牛山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海陵路以北区域。
2.县第一实验中学
(1)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东的牛山街道区域,其中牛山北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海陵路以北,为本校和县实验中学的“双学区”。
(2)牛山路以西、富华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复兴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北区域除外),其中,富华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西双湖以东区域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
3.县初级中学
(1)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
(2)海陵路以北,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牛山路以西。
4.培仁学校
(1)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
(2)本校与第一实验中学的“双学区”,即富华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的牛山街道区域。
(3)有县城公办小学学籍而无县城户籍和房产(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县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招生对象
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1.县实验中学、县第一实验中学、县初级中学招生条件
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20年7月18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2.培仁学校招生条件
(1)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复兴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北的牛山街道区域的学生和“双学区”的学生,招生条件与上述第1条相同。
(2)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学生。
3.在县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条件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和《连云港市2020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连教基〔2020〕5号)中关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要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培仁学校申请报名入学。
(2)为照顾本县内县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对于务工人员无有效居住证,但在县城有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和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凭证(或有正在营业的实体店面且店照相符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可去石榴初级中学申请报名入学。
(3)以上有效证件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8日。
四、招生程序
1. 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招生程序
(1)7月18—24日,常住户籍适龄学生网上注册登记(民办学校同步在网上登记)。
(2)7月25—28日,各学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
(3)7月29—8月1日,公办学校开展现场补报及再核查、再确认;报名数超计划的民办校,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
(4)8月5—6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5)8月10日前,完成省监管平台上有关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6)8月26—30日,学校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并开展阳光分班。
(7)9月15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
2.县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程序
(1)7月18-20日,在县城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培仁学校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居住证、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本县内县城务工人员无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石榴初级中学现场报名登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住房租房契约、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或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2)7月21日-8月5日审核、确认,8月6-9日公示预录取名单。
(3)8月10日,完成网上录取信息报送,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公办初中学校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受借读生。
2.教育局成立由督导科、基教科、人事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87800751
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6
附件:东海县2019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
东海县教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