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东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东海县公安局张湾派出所在蔷薇河流域开展“三无”船舶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时,在蔷薇河流域张湾乡苗滩村段发现一艘疑似“三无”船舶并拖离。
经初步核查,该船舶无船名船号,现场无人,经查找,仍船主不明,至今无人认领该船舶。现公告要求该船舶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2025年11月25日起—2025年12月26日止),主动持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等船舶相关证书与东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配合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也未接受调查的,将按无主船舶进行处置。
附件:疑似“三无船舶”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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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