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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0400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3-26
标 题 江苏蔷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公示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江苏蔷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公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03-26

江苏蔷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煤焦油(HW11,451-003-11)(100吨),委托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三天(2021年3月26日至3月28日)。联系电话:0518-87165576。

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