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信息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76/2025-00277
发布机构 东海县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5-07-29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5-07-30

各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5〕1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组织申报,村卫生室人员由各卫生院负责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严格把关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5〕12号)(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苏卫人才〔2025〕11号)(附件2)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29号)(附件3)的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审核,严格把关,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参加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

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将取消当事人3年内申报职称考试或评审的资格,同时对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该单位人事相关考核指标不得分。

二、做好申报评审相关工作

1.各单位须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职称申报评审审核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负责本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审核工作,填写《东海县卫健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审核工作人员花名册》(附件4)报县卫健委办公室106。

2.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由负责职称申报审核工作人员填写《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单位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注意:附件4、5、6请于81日下班前报县卫健委办公室。

3.申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7)1份,《个人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提前写好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4.各单位需通知申报人员尽快完成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导出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用A3纸,正反面打印装订),需单位负责职称审核工作人员审核内容真实性,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须经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单位盖章后,现场审核确认时与《申报表》一起上交。

三、现场审核确认

(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21日,各单位申报时间详见《东海县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安排表》(附件8)。

(二)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公示材料和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不在《汇总表》名单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表彰、奖励等材料;

5.医师申报副高职称应提交《医师到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医师到基层服务时间折算/视同情况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6.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7.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及联系人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东海县中医院四号楼一楼西区(西南门)。

五、未录入江苏省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申报人员,一律不予审核确认!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pdf

附件4:东海县卫健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审核工作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5:202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6:《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7: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8:东海县202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安排表.xls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