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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10-30
标 题 关于拟对东海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请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拟对东海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请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0-30

 

县政府:
11月1日,中石油将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根据省 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2017年12月27日,东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对下游销售价格进行同步疏导。经我局调查和测算已形成初步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背景
2015年前,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国家政府定价管理。
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 《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 2688号):给予中石油一定的价格自主权限,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门站价格自主上浮,最高可达20%。
根据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 〔2016〕13 号)精神和《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 〔2010〕287 号)中关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具体规定,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实施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门站价格实时联动。
2017年11月1日,中石油将门站价格区分各地协议气量,分别上涨10%和15%,超出部分需要网上竞拍,竞拍价格上涨幅度更高。(见附件1《今冬明春天然气销售补充协议》)
这种情况下,燃气经营企业购气成本大幅上升,提出申请要求按照联动机制的规定实施调价。
二、调价幅度
(一)方案一:
根据实际数据测算,此次门站价格上涨联动到销售端,需将城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 0.25 元,即工商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15元调整为 3.40 元,调幅7.35%;车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67元调整为 3.92 元,调幅 6.38 %。
(二)方案二:
按照上游 价格上涨由供气经营企业和用气企业共同分担的精神,拟将城区 工商气价格 按照供气企业和用气企业2:8比例分摊,其中供气企业分担0.05元/方,用气企业分担0.2元/方, 由现行每立方米3. 15 元调整为 3.35 元, 上调 0.2 元/方, 5.97 %; 拟将 车用天然气价格 按照供气企业和用气企业3:7比例分摊,其中供气企业分担0.075元/方,用气企业分担0.175元/方,即 由现行每立方米3. 67 调整为 3.845 元, 上调 0.175 元/方, 调幅 4.55 %。 考虑到2017年9月下调前 车用天然气最高限价为3.8元/立方米,为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此次调整后车用天然气仍维持为3.8元/立方米。
三、影响评估
根据方案一测算,城区商业企业 86 家平均月增支 514.5 元,工业企业 31 家平均月增支 5793.5 元,出租车行业平均每辆出租车月增支 169 元,每天增支 5.63 元。
根据方案二测算 ,城区商业企业86家平均月增支411元,工业企业31家平均月增支4635元,出租车行业平均每辆出租车月增支118元,每天增支3.93元。
本次上调属于季节性调整,共5个月的时间,因供气企业申请时间缘故,实际调整时间只有3个月。  2018 4 月起价格将回落,总体影响不大。
9 月份根据国家发改委降低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我局将城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下降了 0.2 / 方,企业负担有所减轻。在此情况下,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企业可能不理解、有意见,需企业主管部门协调做好疏导工作。
四、省内各 地调整 情况
此次门站价格上调涉及到所有城市,目前各地都调整完毕,据了解,上调幅度基本都在0.25-0.40元/立方米之间。
周边城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表 单位:元/立方米
 
 
工商业
车用气
备注
上调价格
调整前
调整后
上调价格
调整前
调整后
徐州
0.40
3.27
3.67
不调整
3.83
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淮安
0.214
3.176
3.39
0.194
3.676
3.87
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盐城
0.25
3.32
3.57
0.25
3.59
3.84
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宿迁
0.2242
2.98
3.2042
0.2242
3.48
3.7042
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市区  
0.2
3.399
3.599
0.175
3.671
3.846
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东海方案一
0.25
3.15
3.4
0.25
3.67
3.845
 
东海方案二
0.2
3.15
3.35
0.13
3.67
3.8
 
五、出台时间
工商业用气价格调整建议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车用气价格调整建议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执行时间 到2018年3月31日止。
 
 
 
 
 
 
 
 
 
 
 
东海县 物价局       
                             201 8 1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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