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关于202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严禁任何学校改变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杜绝收费违规行为。
东海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23附件关于2023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教发〔20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