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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11-06
标 题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06

 

 

 

东人社〔2017〕26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

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连人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实际,决定开展2017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从事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编制外合同制工勤岗位人员及省属驻东海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工作的在职工勤人员(含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

二、目标任务

2017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统一以《公务员职业道德概论》为主要教材,按照全市统一的教学、考试大纲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考核、验证、颁证,着力提升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勤人员的工作特点,培训形式采用脱产和半脱产、自学和统一授课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妥善解决工学矛盾。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为60学时,中级工、初级工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为40学时。

四、组织程序

1.报名

由技术工人本人按照规定向单位报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整理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321日至330日期间报工考办。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各单位要统一使用《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审核工作,通过县工考办网上审核后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盖主管部门公章),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申报流程》(附件)。

2.安排培训

工考办根据各行业特点和部门上报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申报名册》,统筹安排技术工人到培训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自4旬开始,培训点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分批通知报名人员参加培训,请务必保证联系方式准确且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本人原因导致错过培训等情况,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结业考试

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须进行结业书面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已持有该证书的,由工考办在其证书上进行登记和验证。

五、政策要求

1. 根据上级的文件规定,2015年至2017年,开展新一轮以提升综合素质为主要目的的继续教育。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必须参加一次。

2.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查考核,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应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及聘任技术等级岗位的必要条件。工勤人员没有完成本轮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或考核成绩不合格,将不能续聘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也不能参加技术等级晋升考核,不得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

3.此次继续教育为本轮的最后一次,没有完成本轮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工勤人员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的,各有关单位要保证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工考办地址: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3

联系电话:87027385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申报流程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15

 

 


附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申报流程

 

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都要通过《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面简称《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报名、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息录入(已完善信息的单位可跳过此项)

应用《系统》进行报名之前,必须完善所有工勤人员的基本信息,并且必须确保录入信息真实有效(所有信息与相关证件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利用《系统》进行申报。请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录入信息:

(一)在编人员

第一步:依次进入“基础信息”—“单位名册管理”—“人员信息”,选择“本人身份”为“技术工人”的人员,并双击人员“姓名”,如下图所示:(如果图片看不清,可将电子文档显示比例放大至200%

 

第二步:进入“人员信息编辑”界面,尽量完善基本信息,红框内的信息是必填字段(若未填写将无法进行申报),如下图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上图中的“专技资格”一项需要点击并填写完善子信息框(机关附属人员须点击“专业技术职称”处),点击“专技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右侧的信息显示区域(上图中的“中级工”处),弹出如下信息框:

 

上图显示该工人已经有一条记录是“中级工”,假如该工人2015年取得了“高级工”证书,则需要点击信息框下方的“新增”按钮(记录为空时也要点击“新增”),新添加一条记录;如果仅仅是修改“中级工”信息,则直接在上图右侧修改相应信息即可;请按照以下规范认真填写上图右侧的信息:

第一项: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点击“中级工”处,弹出一个信息框,将右侧的下拉条拉至最底部,在“工人”中选择该工人的现有等级即可,如下图所示:

 

第二项:取得资格途径。点击“考试”处,弹出一个新的信息框,注意: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途径请选择“评审”;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途径请选择“考试”,如下图所示:

 

第三项:资格审批单位。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审批单位请填写“江苏省人社厅”;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的审批单位根据证书发证单位请填写“东海县工考办”或“连云港市工考办”。

第四项:取得资格时间。即等级工证书上的时间。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时间一般为“XXXX-11-30”;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的的时间一般为“XXXX-08-31”。

第五项:工种。请与等级工证书上的工种相一致。

第六项:证书号码。请与等级工证书上的号码相一致。

注意:填写好以上信息后,请务必点击“保存”按钮,并将保存过的记录“更新到主集”,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完善信息基本子集(在人员信息编辑”对话框的右侧,必须完善),如下图所示:

 

1.简历职务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新增”记录或是修改原有记录,完善信息后,请依次点击“保存”和“更新到人员主信息”按钮。请根据实际岗位聘用情况填写信息,参照下图:

 

    2.学历学位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新增”记录或是修改原有记录,完善信息后,请依次点击“保存”按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有信息(不可缺项,否则会影响申报),参照下图:

 

 

     3.其他子集

     奖惩信息等其他子集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尤其是因有奖励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一定要认真填写。

(二)编外人员

依次进入“基础信息”—“单位名册管理”—“人员信息”—“编外名册”,点击“新增人员”,参照在编人员完善人员信息。

二、网上报名

   第四步:依次进入“事业业务”—“报送人社局”—“机关事业工人继续教育管理”,点击屏幕右下角“新增申报”按钮,如实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务必认真填写,有问题方便及时反馈),点击确定。

第五步:点击“添加人员”,弹出“人员选择”对话框,选择有关申报人员,并完善表格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申报单位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提交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提交工考办审批。

    第七步:工考办审核无误后,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汇总下属各单位的申报,并进行打印盖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县工考办。

若存在纸质报名材料与系统填报信息不符的情况,以纸质材料为准,同时将系统报名记录删除,申报单位须修改有关信息后重新申报,情况严重者追究申报单位责任(建议申报单位在完善人员信息过程中,一定要核实有关人员的证书或证件原件,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三、信息维护

第八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并获得证书的,申报单位应尽快将他们的培训及证书信息录入系统,具体录入方法如下:

进入“人员信息编辑”界面(见第一步、第二步),在界面右侧“基本子集”中点击“教育培训信息”子集,如下图所示:


 

 

 

 

 

 

 

 

 

点击以后,弹出对话框如下,依次完善信息,并务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