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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9-05-31
标 题 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部门主要职责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部门主要职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9-05-31

(一)镇村主要职责

1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依法履行低收入人口识别、审核、公示公告等管理职责;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各级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规范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等各项工作;承担到村到户开展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承担到到户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等落实的监管责任;选配好党组织带头人,配强村两委领导班子。

2两委具体负责落实村两委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法依规履行低收入农户和人口申报受理、组织评议、公示公告等职责;依法依规承担村级扶贫项目和资金等管理责任;积极配合上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开展到户到人帮扶;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方面开展检查、抽查、核查、调查、督查、巡察等。

(二)级部门主要职责

级部门作为委、政府的具体职能部门,要运用好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承担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扶贫政策措施,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

1政府扶贫办负责全扶贫政策研究方案建议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等;围绕脱贫目标,开展纵向沟通、横向协调,牵头落实石梁河片区帮扶,组织开展社会扶贫,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健全帮扶机制;建立健全精准识别、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小额贷款奖补、扶贫收益管理等相关制度,负责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常态化管理;开展任务分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督查、检查,组织开展乡镇、部门脱贫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推进开展扶贫工作创新;组织指导乡镇开展国扶系统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动态调整、数据比对、项目录入、资金拨付等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2纪委监委负责扶贫领域巡察、督查、考核等反馈问题线索的调查与核实处理。

3委组织部负责委帮扶工作队队员、驻村第一书记等扶贫干部的选派管理、考核,落实党建扶贫等工作

4委宣传部负责扶贫工作成果、先进典型宣传与推介、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树立乡村文明新风、社会共同参与扶贫开发的大扶贫格局。

5民政局负责全县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和政策落实的指导,做好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做好低收入户信息比对核查等工作。

6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的预算编制和拨付工作、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做好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扶贫济困资金线的数据维护与指导工作

7统计(国家统计局东海调查队)负责统计监测、抽样调查、统计分析和建档立卡相关工作。

8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扶贫、中低产田改造、农技培训、一村一品一社一店培育、经济薄弱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9人社局负责就业创业致富行动、举办招聘会、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0教育局负责教育助力脱贫致富行动、落实低收入农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补助、高中和高职教育阶段学费减免等政策。

11卫健委负责健康援助脱贫行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家庭签约医生等健康扶贫政策。

12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低收入农户城乡医保费用减免等政策。

13县农商行负责金融助推脱贫致富行动,督促放款金融机构建立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台账,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要素,配合扶贫部门做好小额扶贫信贷发放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4交通运输局负责石梁河库区和经济薄弱村出行道路建设。

15县住建局负责四类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住房安全摸底排查与改造等工作。

16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经济薄弱村村庄规划编制、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等。

17工商联负责企业帮村脱贫致富行动、组织内外企业、东海商会等和经济薄弱村结对互助、企业家结对助学、结对助困等。

各后方帮扶单位要紧盯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细化实化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

其他部门要按照委、政府部署要求和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安排,把脱贫攻坚作为份内职责,主动靠前、责任靠身,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