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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海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技工学校应急管理预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6-04-14

东人社〔2026〕2号

全县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技工学校:

现将《东海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技工学校应急管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校的应急预案。

2026年1月26日

东海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技工学校应急管理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持续改进”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技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及省、市人社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东海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技工学校办学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海县区域内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技工学校发生的火灾、实训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极端天气、群体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

(三)核心原则

生命至上、预防为主: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与安全教育,提前防范各类风险;

分类施策、差异处置:针对两类学校办学特点精准施策,体现核心差异;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人社局统筹指导,学校承担主体责任,联动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协同处置;

快速响应、规范高效:明确应急流程,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四)两类学校核心差异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学员流动性强、培训周期短、无固定住宿,风险集中在课堂教学安全、临时聚集性安全、学员突发疾病等,应急侧重快速清点流动人员、联动属地社区处置;

2.技工学校

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学生固定在校、实训占比超50%、有住宿生活区,风险集中在实训设备伤害、危化品管理、宿舍安全、校外实习安全等,应急侧重实训场景专业处置、住校生闭环管理、校企协同应急。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级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东海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与技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就业处负责人以及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技工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核心职责:统筹全县两类学校应急工作,审批预案修订,部署重大应急任务;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多部门联动处置;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督导检查校内各部门落实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理结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二)学校应急主体机构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急小组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成立应急小组,设负责人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配备1-2名专职应急管理员(可兼职教务),无需单独设立住宿、实训应急专班。核心职责:建立学员动态台账,实时更新参训人员信息,确保突发事件时快速清点;开展短期、针对性安全教育(适配学员培训周期),组织简易应急演练;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县人社局,联动培训场地属地社区、医疗机构处置;处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2.技工学校应急小组或领导小组

技工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小组,设负责人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下设教学、实训、宿舍、后勤、校外实习5个应急专班,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不少于3名,核心职责:建立学生全周期管理台账,覆盖课堂、实训、宿舍、校外实习全场景;实训专班负责设备安全、危化品管控、实训事故现场处置;宿舍专班负责住校生安全、夜间应急疏散;实习专班负责校外实习学生安全,联动实习企业建立应急机制;常态化开展专业应急演练(含实训设备伤害、危化品泄漏等场景);突发事件时同步上报县人社局与实习企业、学生家长,启动多场景协同处置;处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报告(含事故分析、整改方案)。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预警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1)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培训场地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参训学员健康申报(仅需登记有无重大疾病)。

(2)预警触发:接到极端天气预警、场地安全隐患通知时,立即暂停培训;发现学员突发不适,直接启动个人健康应急。

(3)预警方式:通过微信群、现场通知等简易方式告知参训学员,适配人员流动特点。

2.技工学校

(1)日常监测:实行全场景多维度监测,教学区监测课堂秩序;实训区监测设备运行、危化品存储、特种作业操作规范;宿舍区监测用电、用火、人员进出;校外实习点由实习专班联合企业每日监测。

(2)预警触发:实训设备异常、危化品泄漏、极端天气、传染病苗头、校外实习风险等,均触发对应级别预警。

(3)预警分级:分一般(蓝色)、较重(黄色)、严重(橙色)、特别严重(红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家校群、实习企业对接群同步发布,覆盖在校及校外实习学生。

(二)信息报告

1.统一报告要求

(1)报告时限:一般突发事件1小时内上报县人社局;较大及以上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3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补报;

(2)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类型、涉事人员、初步处置情况,两类学校需额外补充自身专属信息。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补充要求

需同步上报参训学员来源、培训批次、未到岗学员核实情况,便于快速联系学员及家属;若租用场地办学,需同步告知场地产权方。

3.技工学校补充要求

需同步上报涉事场景(实训/宿舍/校外实习)、实训设备型号、危化品种类、校外实习企业名称;涉及住校生的,需第一时间同步家长;涉及实习学生的,需同步实习企业应急部门。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启动

县人社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学校按自身应急小组职责,同步启动校内响应,两类学校差异化开展现场处置。

(二)差异化现场处置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急处置

聚焦人员清点、简易疏散、快速送医等工作,作如下响应:

(1)火灾/场地安全事故:立即停止培训,组织学员沿最近通道疏散至安全区域,对照学员动态台账清点人数,确认无遗漏后上报;发生火灾的,应第一时间联系消防部门,并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2)学员突发疾病:立即安排专人送医,同步联系学员家属,留存就医凭证,培训期间暂停该班次教学。

(3)群体性纠纷(如退费争议):现场安抚情绪,引导至办公区协商,避免影响其他学员,同步上报县人社局介入调解。

2.技工学校应急处置

分场景开展专业处置,覆盖校内全区域及校外实习场景,作如下响应:

(1)实训安全事故(机械伤害/触电/危化品泄漏):实训老师立即切断设备电源/封堵泄漏源,对伤者开展止血、包扎等专业急救;疏散实训区所有学生,设置警戒区;危化品泄漏需由专人穿戴防护装备处置,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2)宿舍安全事故(火灾/触电):宿舍专班立即启动应急灯,组织学生弯腰捂鼻疏散,清点住校生人数;后勤专班切断宿舍区域电源,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3)校外实习事故:实习专班第一时间联系企业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置,送医救治伤者,同步告知家长;对接企业明确事故责任,留存实习协议及现场证据。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宿舍闭环管理,划定隔离区域,联系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暂停线下实训,转为线上教学。

(三)响应终止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事件处置完毕,学员安全送返或安置,培训场地隐患消除,即可终止响应。

2.技工学校

事件处置完毕,伤者病情稳定,隐患彻底整改,校外实习学生安全返校或安置,经县人社局核查通过后,方可终止响应。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对受伤学员做好后续随访,协助办理保险理赔(若购买短期意外险);退还受影响学员的培训费用,或协调安排补训。

2.技工学校

安排专人对接受伤学生家属,做好安抚工作,协助办理医保、实习责任险理赔;对校外实习事故,联合企业开展责任认定,落实赔偿事宜;对受灾宿舍、实训场地进行修复,补充损坏的实训设备、危化品处置器材;对涉事学生开展心理疏导,避免产生心理阴影。

(二)事故调查与整改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由负责人或校长牵头开展简易调查,形成整改报告,重点整改场地、用电等基础隐患,报县人社局备案。

2.技工学校

由县人社局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学校需制定详细整改方案,修订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校外实习管理办法,更新应急预案,整改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验收通过方可恢复实训、实习活动。

(三)总结评估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无需单独开展评估,但需在下次培训前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2.技工学校

每起事件处置结束后1个月内,开展全流程评估,优化应急专班职责,完善实训、宿舍等场景应急流程,形成评估报告报县人社局。

六、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极简配置)

(1)基础物资:灭火器、急救箱(创可贴、碘伏、止痛药等常用药品)、应急手电筒等;按培训场地面积配置消防设施。

(2)物资管理:物资由教务人员兼职管理,每月清点1次,确保完好可用。

2.技工学校(全场景配置)

(1)通用物资:足量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急救箱等。

(2)实训专属物资:机械防护手套、绝缘鞋、漏电保护器、危化品泄漏封堵工具、防护服、洗眼器等。

(3)宿舍专属物资:应急广播、门禁系统、夜间巡查手电筒等。

(4)校外实习专属物资:便携式急救包、通讯设备(确保偏远实习点信号畅通)等。

(5)物资管理:设立专用物资仓库,由后勤专班专人管理,每周清点,每月维护,每季度补充。

(二)人员保障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配备1名应急管理员,需具备基础急救知识;与培训场地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动,确保突发疾病时快速送医。

2.技工学校

实训教师需考取安全操作证书,具备机械伤害、触电、危化品泄漏急救能力;配备专职校医(或与县级医院签订驻校协议)、宿舍管理员、夜间巡查员;校外实习专班人员需与企业安全员对接,熟悉实习场地应急流程;组建校园应急救援队,定期开展专业培训。

(三)经费保障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按年度培训收入的1%计提应急经费,用于购买基础应急物资、支付简易演练费用。

2.技工学校

按年度办学经费的3%计提应急经费,专项用于实训应急物资采购、危化品处置、校外实习应急联动、应急演练、心理疏导等,经费专款专用。

(四)通讯保障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留存参训学员家属、属地社区、县人社局联系方式,建立应急微信群;

2.技工学校

建立“校内+校外”双通讯网络,留存学生家长、实习企业、卫健、消防、县人社局等多方联系方式,确保实训、宿舍、校外实习场景通讯畅通,配备备用通讯设备(如对讲机)。

七、监督管理

(一)日常监管

县人社局定期开展检查,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重点检查学员台账、基础应急物资、安全教育记录等,对技工学校重点检查实训安全制度、危化品管理、宿舍安全、校外实习应急联动机制等。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年应至少开展1次简易应急演练(如疏散演练);技工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业演练(含实训事故、危化品泄漏场景),校外实习场景每半年开展1次联合演练。

(二)责任追究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未建立学员台账、未配备基础应急物资、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人员伤亡的,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负责人或校长责任。

2.技工学校

实训安全制度不健全、危化品管理混乱、校外实习未落实应急联动、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的,责令暂停实训/实习活动,限期整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负责人或校长以及相关专班责任人责任,上报上级人社部门处理。

(三)考核评价

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两类学校年度办学评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侧重基础要求达标;技工学校侧重全场景应急能力,考核结果与办学补贴、评优评先挂钩。

八、附则

(一)预案修订

本预案在遇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办学模式变化等情况下即时修订,由县人社局发布实施。

(二)解释权

本预案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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