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孙亚东等 5 位评标专家处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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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来源: 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新时间:2018-07-10
东公易通〔2018〕1 号
关于对孙亚东等 5 位评标专家处理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评标专家:
孙亚东、王学松、王万济、孔庆云、王瑞祥 5 位评标专家在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造工程二标段评标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为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孙亚东、王学松、王万济、孔庆云、王瑞祥 5 位评标专家每人扣二十分,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格自律,本着对评标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和评标准则,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共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特此通报。
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