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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11-21
标 题 关于开展东海县2018年度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文 号 东民发﹝2018﹞122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东海县2018年度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1

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对接城乡居民需求,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培养锻炼公益人才,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公益心、有能力、有意愿、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
(二)通过社会组织探索社会服务新内容,解决新的社会问题,满足社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公益创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搭建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交流互动平台,培育、扶持优秀公益项目品牌;
(四)通过公益创投活动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率,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福彩公益形象。
二、项目范围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主要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设计并实施项目,开展有利于社会和谐和提高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生活质量的公益服务。
1、为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助洁、助浴、助行、助医等各类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空巢和独居老人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其他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2、助残服务项目。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残障人士康复;精神病人救助;残障人士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及辅具适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托养服务;居家护理;残障人士文化娱乐、体育团队建设等服务。
3、为青少年服务项目。为青少年特别是困境儿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质拓展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孤残儿童的照料;社区青少年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围绕困境儿童提供困难救助、安全守护、心理辅导、亲情关爱、素质提升、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社会服务;为满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需求,提升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品质,给留守儿童提供专业关爱保护服务。
4、救助帮困服务项目。为困难群体提供有利于满足其提升生活质量和综合发展需要各类服务项目。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困难群体的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志愿服务和综合帮扶等。
5、其他公益服务项目。其他事关民生,有利于弘扬志愿精神,有利于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
三、项目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要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1、需求广泛性。服务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社会关注度高、需求量大,能够体现社会某一特殊领域群体的迫切需要。
2、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与政府目标契合。经过充分调研,有精准的定位,有明确的受益群体,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50人。
3、方法创新性。针对社会需求,项目设计采用新的理念、新的运作模式、新的解决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方案操作性。方案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活动设计科学、团队构建合理、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可行性、可复制性较强。
不受支持的项目补充说明:1、直接为受益对象提供金钱和物质帮助的项目;2、受益对象不明确的项目、服务成效无法衡量的项目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3、政府部门针对同样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项目。
四、项目资金总额与资助标准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将按照5大类申报,具体分配情况明细如下(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做适当调整):

项目类别 项目数量(个)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万元)
为老服务项目 2 2
助残服务项目 1 1
为青少年服务项目 5 2
救助帮困服务项目 2 1
其他公益服务项目 3 1
合计   20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经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具备申请与活动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
3、坚持非营利性,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4、社会组织中拥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等专职专业工作人员的优先(提供专业社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一定比例的项目优先;
6、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受到县政府和上级政府或相关条线表彰的社会组织优先;
7、一个社会组织一般只能获得一个公益创投项目的支持。申报项目时一个社会组织可申报两个不同类型的项目,根据评估择优。
8、有开展实施社会公益项目的经验,且项目运作规范、社会反映良好的社会组织优先。
(二)实施流程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1. 项目征集(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
(1)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东海县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以及《东海县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新闻媒体对本社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的稿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取得相关荣誉奖励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东海县2018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请到“中国东海政府网站集群”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为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申报材料送县民政局社团科窗口(一楼东大厅),电子稿发:dhmzjstk@126.com;联系电话:87289288。
    2、项目评审(2017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
根据《关于推进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东财社〔2014〕19号、东民发〔2014〕120号)相关要求,经过现场评审等过程,评审小组对初审入围项目以评分加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东海政府网站集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选项目。获选单位需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和评审小组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
3、项目实施(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1)签订协议与资金拨付。县民政局与获选项目的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协议,并根据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2)指导督促。县民政局负责项目实施期间接受咨询,并对项目进行监测、阶段性评估和集中培训,督促获选项目机构按时高效完成项目计划。
(3)项目监管。
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项目书所列计划推进项目开展,县民政局督促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按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问题的机构适时下达整改通知。县民政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咨询和监管。
4、项目总结(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获选的各社会组织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提交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等。
(2)公益创投评估委员会对各创投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创投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六、监督机制
1. 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创投活动,终止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财政资金。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县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媒体上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 获选项目团队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民政局提出,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4. 获选项目团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服务项目的,民政、财政部门不再为其拨付服务项目后续资金,同时追缴已拨付资金。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