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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0186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9-14
标 题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9-25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至2019年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20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东海县审计局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东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7日至6月10日,对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县检察院)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

一、县检察院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共8个职能部门。

县检察院共有行政编制94个,行政附属编制7个,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96人。

(一)县检察院2017年至2019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为1437.77万元,调整收入预算为2430.1万元,收入决算数2430.1万元。年初支出预算为1437.77万元,调整支出预算为2430.1万元,支出决算数2430.1万元。

2018年:年初收入预算为2126.59万元,调整收入预算为2762.02万元,收入决算数2762.02万元。年初支出预算为2126.59万元,调整支出预算为2762.02万元,支出决算数2762.02万元。

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为2298.34万元,调整收入预算为2031.82万元,收入决算数2031.82万元。年初支出预算为2298.34万元,调整支出预算为2031.82万元,支出决算数2031.82万元。

2019年决算支出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县检察院一部分职能部门人员并入县委监察委员会。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县检察院在2018年9-10月份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中,经认定无地方政府性债务,2018年10月之后,县检察院无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

1.县检察院2017年至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数分别为2017年93.86万元,2018年37.90万元,2019年10.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为10.67万元,2018年为1.92万元,2019年为1.9万元。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2017年为83.2万元,2018年为35.98万元,2019年为8.9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款出国(境)支出:2017年至2019年无公款出国(境)支出。

2.县检察院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2017年5.3万元;2018年1万元, 2019年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产购置未通过政府采购

县检察院2017年6月购黑色墨盒一套0.76万元,2018年2月档案数字化加工2.5万元,2019年5月购彩色墨盒四套1.67万元。共计4.93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县检察院账面现金余额过大,2017年底余额29.11万元,2018年底余额33.83万元,2019年底余额29.53万元。

审计组经盘点县检察院库存现金,发现截至2020年6月4日,县检察院库存现金29.08万元(其中现金11.08万元,白条抵库18万元)。

(三)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

1. 2017年至2019年县检察院经费账上发放加班补助缺少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审批等附件。

2. 2017年至2019年县检察院经费账的大部分记账凭证附件没有财政拨款和银行转账原始凭证。

3. 2017年至2019年县检察院食堂大部分收支没有原始凭证,只是作收支的记录,没有相关人员和领导签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分别作出审计定性和处理,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