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4281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3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分局、相关科室: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增多,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风险加大,疫情防控任务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防控,防范输入风险
严格落实“四个不得”(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没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的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物防”措施。对进入我县辖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有对应批次的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否则一律先进入我县集中监管仓消毒、核酸检测。二是严格做好“追溯”管理。督促我县进口水产类、畜禽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四个应尽”,即:企业主体应入尽入、企业信息应录尽录、食品信息应传尽传、冷库应备尽备。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控,降低传播风险
以全县农贸市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为重点单位,加强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排查防控风险隐患,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重点为: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重点审查经营者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出许可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禁止异地设置就餐场所。2.原料控制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和存储情况,不得采购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制品。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过期,临时聘用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4.疫情防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消毒情况以及是否落实顾客体温测量、健康码(苏康码和行程卡)核验、戴口罩、一米线、限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
农贸市场检查重点为:1.市场每日消杀情况;2.市场入口处人员体温测量情况;3.市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口罩佩戴情况。
三、严格督查检查,压实防控责任
各分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辖区情况,统筹安排工作人员,每天有计划有重点开展督查检查,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分局每天下午4点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食品经营科,联系人:周敏。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