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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4323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0-01-23
标 题 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1-23

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召开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执业药师是否为本地医疗机构在职人员进行一次大排查。

二是部门联动,会同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加大药师注册管理,对药品经营企业注册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实“挂证”的药店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逾期未整改的16家药店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专项行动。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药店药品经营许可和质量经营规范的现场核查;开展药店负责人和药师培训教育,宣贯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药师审方、告知等工作职责,落实药品经营主体责任,促进药店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