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1-04309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27 |
标 题 | “双随机”保障药械安全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在全县开展药械市场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制定药械“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通过双随机软件,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名单和执法人员,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阳光执法”。重点抽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是否经营过期、失效的药品,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销售医用防护用品等是否经许可或备案,产品是否有注册证、合格证等资质,是否明码标价等情况。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对全县420家药店、54家诊所进行双随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督促药械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GSP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局进行了现场指导规范,推动落实整改、防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要求药店进行整改,责令整改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