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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儿童骑行成为监管空白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新闻宣传中心 更新时间:2017-04-18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具有便捷、易操作性等特点,已经逐渐成为寻常百姓家的代步工具。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驾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但近日笔者在街头发现,不少儿童驾驶电动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尤其在农村地区,这种现象尤为普遍。
  相对于城市道路交通警察、交通设施配备充足,农村道路不仅路况较差,交通安全资源十分匮乏。加之儿童本身年幼缺少安全意识,身心均未发育成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急能力不及成人。同时,有些电动车还大大超过了国家的最高限速标准,一旦发生碰撞将产生严重后果。
  在这些驾驶电动车的儿童中,不少是缺少父母监管的留守儿童。爷爷奶奶不仅缺乏科学安全的教育理念,对法律常识也几乎是一无所知。因此,交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填补农村地区监管空白。既要进村入户对家长普及法律知识,还要通过课堂、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让学生入脑入心。同时,交管部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监管人力物力投入,彻底铲除该行为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