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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镇农贸市场改建项目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更新时间:2018-09-18

桃林镇农贸市场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TL201800901

东海县桃林镇人民政府的桃林镇农贸市场改建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法,选定承包单位。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桃林镇农贸市场改建项目

2.工程地点:东海县桃林镇镇区

3.招标规模:本工程为单层轻钢结构(局部二层)跨度为18.08米,建筑面积约1256.92平方米,檐口高度6.65米。

4.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7.项目估算价约:175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5】12号、苏清办【2005】32号、苏清办【2005】37号、苏清办【2006】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9】21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

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1.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3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9时30分,提交到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9时30分提交到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投标人现场勘查: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桃林镇镇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自行前往现场勘查(费用自理),做好投标准备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www.jsdh.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桃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波

电话:1586127494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花园路2-2-202室

联系人:赵德虎

电话:15861277798

日期:2018年9月18日


附件:评标方法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为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等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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