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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政务服务分中心建设 “一门”办事 “一窗”受理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20-09-16

《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近日印发,以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分中心建设和管理,整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省政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企业群众“一门”办事,并逐步推出“一窗”综合受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不过,因为场地限制等因素,尚有一些部门设立的服务大厅没有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我省明确,暂不能进驻的,以政务服务分中心的形式开展为民服务,但各地也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分中心数量。

政务服务分中心应按“能进则进”的原则,通过在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或委托接件受理等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一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情形外,分中心的业务系统应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实现“一网通办”。

在分中心建设方面,管理办法从合理设置功能区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完善服务运行制度、推进“一件事”集成办理、开展代办帮办服务、拓展延伸政务服务、实行“好差评”制度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行规范和统一。例如通过预约、轮休等方式,提供错时、延时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全面接入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强化“差评”核实整改和“好评”示范引领,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