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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一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结束 各巡查组向苏州淮安泰州反馈巡查意见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19-09-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巡查方案(试行)》要求, 8月1日至31日,省第一、二、三安全生产巡查组对苏州、淮安和泰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分别形成了巡查报告。9月9日,省第一、二、三安全生产巡查组分别向苏州、淮安和泰州市反馈巡查意见,同时移交巡查发现的3市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清单和重大风险隐患清单。

巡查期间,苏州、淮安和泰州3市积极配合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开展工作,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对巡查组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核实办理巡查组交办的安全生产信访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巡查认为,苏州、淮安和泰州3市近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依法监管,注重系统治理,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必须看到,各有关地方仍然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严、投入不足,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责任没有真正压紧压实,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苏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从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看,主要集中在早期引进的传统产业,不少企业存在厂房老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一些地方推动转型升级的意愿还不强烈,认识还有偏差,对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还缺乏实践自觉。二是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门监管职责还有盲区,行业领域监管还有漏洞,主动往前走一步的意识不强。事故调查处理存在周期长等问题。监管队伍专业人员比例还不高,普遍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运用信息化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还不足。三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未形成合力。惩戒力度偏弱,监管执法量与企业总量相比,特别是与问题企业实际状况相比处罚的力度还不够,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的企业较少。四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够深入。部分科研机构、校企研发中心因研学所需的实验室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还不规范。企业通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面还不够宽。对黑液化石油气充装、违法违规出租房屋的查处管控还不够有力有效。

(二)淮安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经济规模、企业数量、短期效益的情况,在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狠下功夫打造特色产业链条上做得不够,工业园区内企业形态多、产城一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多。二是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举措不够到位。市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责任未压紧压实。部分县(区)党委、政府和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不同程度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工作力度不大的问题。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利润轻投入、重眼前轻长远,特别是中小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不强,安全风险管控不力,员工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我防护能力不足。三是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够强。缺少专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机构和人员,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不适应工作需要,镇(街)安监力量弱,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不足。四是重大风险隐患治理不够有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大,市中心城区共有3条国道、3条省道穿过,过境车辆多。市区有大小不一的生产性工业企业集聚区和经营性人员客流密集市场,具有多个易引发火灾等事故的危险源。

(三)泰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存在迟缓和不到位情况。对国家和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不及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重点行业领域未实现全覆盖。二是一些源头性、基础性隐患整治不彻底。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较多,“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群租房数量多,火灾风险大。目前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仅55.1%,仍有部分化工(危化品)生产企业散布在园区外。一些施工单位盲目施工、野蛮开挖,损坏燃气管线事故时有发生。东部市场群和财富广场火灾隐患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仅达到“治标”要求,与“治本”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部分消防水源、消防队站建设跟不上城市建设发展速度,个别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基础设施尚未完全建设到位。四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办法不多。综合运用金融保险、诚信体系、监督执法等手段不够,落实查封扣押、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措施不力,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尚未根本扭转。

巡查强调,苏州、淮安和泰州3市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巡查方案(试行)》要求,对照巡查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对巡查组移交的“两个清单”,要认真整改落实,严肃追究责任。整改工作方案和落实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