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6/2026-00185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 | 发文日期 | 2026-03-30 |
| 标 题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东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26〕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度东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注意程序环节和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程序。
二、加强动态管理。决策承办单位和决策统筹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需要,对新增决策事项进行动态管理,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程序报审纳入。
三、组织后评估工作。决策统筹单位将对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以来的事项开展决策后评估,请涉及决策的承办单位确保各项决策档案资料全面完整,实施后各项工作资料可查阅,确保后期评估有据可依、有档可查,保障评估准确、客观、真实。
附件:2026年度东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