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6/2025-00123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 | 发文日期 | 2025-06-19 |
标 题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海县智慧停车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25〕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各街道办、经开区、高新区,县各有关单位:
《东海县智慧停车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县十八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东海县智慧停车项目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50号)《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连政办发〔2020〕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智慧停车项目启动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4〕25号)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借鉴市区及外市有关地区智慧停车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在东海县中心城区开展智慧停车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智慧停车项目建设采用“全视频+无感支付”技术方案,主要建设智慧泊车违停取证、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停车诱导、停车场管理等系统,全面构建全县智慧停车“一张网”;主动对接市级停车平台,将我县智慧停车平台与市级平台融合组网、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中心城区停车智能化、便捷化、规范化。
二、实施内容
(一)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22〕50号)要求,搭建全县智慧停车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全县智慧停车“一张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深度挖掘社会停车资源,构建统一完善的全县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停车位(场)信息实时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停车位(场)管理智能化。
(二)智能化改造停车位。充分利用现有监控和杆件,结合城市绿化、路灯改造工程,根据泊位周边绿化情况,通过安装高位视频枪机、出入口抓拍枪机和地磁传感器等设备,对停车泊位进行实时监测和信息采集,准确掌握车位利用率,实现停车位的合理调度和利用。
(三)建设停车诱导系统。通过智能停车APP和停车诱导牌显示,为车主提供停车场导航、实时车位信息、导航路线规划等服务,提高停车效率,实现城市立体化停车诱导。
(四)实施智能收费管理。将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与财税系统相对接,通过车牌识别、RFID识别等技术,实
现无感支付、自动结算等功能,提高停车费用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发改收费〔2023〕280号)《关于明确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发〔2023〕89 号)文件精神,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根据车辆类型和时段不同,实行差别化收费,严格执行限时免费及其他收费减免政策,推行手机APP、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收费方式相结合的收费模式,实现对停放超过限时免费时段的车辆驶离不停车自动计费。
(五)完善安全监控系统。通过安装摄像头、报警器等设备,实现对停车场的全天候监控,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对接缉查布控、“天眼”等公安管理平台,实现对违法车辆的精准布控,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三、建设范围
先期在停车供需缺口大、矛盾较为突出的中心城区迎宾大道、富华路、湖滨路、徐海路及合围区域开展项目建设,后期根据先期建设情况和城市停车发展需求,在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扩建。包括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统一规划的临时停车泊位(路内停车位)和在道路外的城市公共土地上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引导产权清晰的社会化停车场接入全县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四、建设模式
(一)县公安局作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二)根据城市建设一体化相关要求,并借鉴市区智慧停车项目建设经验做法,由县政府确定县属国企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智慧停车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投诉受理、数据分析等工作。
(三)项目运营后,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共资源产生的收益,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设成本和运营维护费用的支付,参照市区智慧停车项目的支付模式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立项和招标(2025年3月底前完成)
按照《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连政发〔2023〕118号)文件要求,县政府指定县公安局作为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拟定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和风险评估,其他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配套落实相关规章、政策的制定和发布,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可研、专家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项目立项、招标相关工作。
(二)建设阶段
1.一期阶段范围:迎宾大道、富华路、湖滨路、徐海路及合围区域。建设周期: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
2.二期阶段范围:幸福北路县医院段,富华路、S245省道、富国路、河望路(晶城西路)及合围区域。建设周期: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
六、工作要求
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牵头统筹推进智慧停车建设,同时具体承担项目草案的制定、停车秩序管理以及停车位编码等工作,并负责制定《停车场接入技术规范》,促进停车管理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发展。
县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制定城市停车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县住建局:负责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和专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专用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单位对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违法行为。
县发改委:负责停车收费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工作,根据地段、停车时间和车型的不同实行差别化收费
。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智慧停车项目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路边智慧停车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政策法规、相关管理流程等,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增进民众对政策的理解,引导民众依规停车。
县司法局:负责对智慧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
县财政、税务、审计、城管、交通、应急、大数据、网信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